您好,欢迎光临七台河农商银行! 本网站支持IPv6
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业务导航 > 公司业务 > 对公存款产品

单位协议存款

  服务介绍: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,针对部分特殊性质的中资资金,如保险资金、社保资金、养老保险基金等开办的存款期限较长、起存金额较大、利率、期限、结息付息方式、违约处罚标准等由双方商定的人民币存款品种。

  申办条件:协议存款账户的开立、使用、撤销等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等有关管理规定。办理协议存款的存款单位,须与经办机构签订《单位协议存款合同》。

友情链接
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
微信银行
手机银行
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61号 电话:96388 传真:0464-8288043 ICP备案号:黑ICP备2022002339号-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