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:
根据财政部、中国银保监会联合发布的《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》(财会〔2020〕12号)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《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》(财办会〔2020〕21号)(以下简称“《操作指引》”)的相关要求,现将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受理要求
(一)银行询证函格式应符合《通知》和《操作指引》相关文件所列示的格式要求。对确定无需函证的项目,请将该项目或栏位用斜线划掉,不应留白。
(二)银行询证函的“询证函抬头”,请填写账户开户机构,例如: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。
(三)如因询证函不符合《通知》和《操作指引》等相关规定及我行发布的银行询证函受理要求,我行将在收到询证函3个工作日内通知发函机构,并对来函予以退还。
二、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
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采取集中处理的方式,具体受理机构信息如下:
受理机构: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
地址: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61号
受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
联系电话:0464-8266046
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暂不收费。如后续收费我行将按照相关行业收费标准执行并提前进行公示。
四、咨询与建议
如有业务咨询,请致电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受理机构或账户开户机构工作人员。
感谢您对我行银行询证函业务的支持与理解。
特此公告。
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3年2月1日